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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7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8
3 合并利润表 9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 - 12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3
7 母公司利润表 14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5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6 - 17
10 财务报表附注 18 - 138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收入相关数据请分别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和附注五(38)。
君实生物2021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27亿元、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33.41亿元、技术服务收入2.57亿元,合计40.25亿元,较2020年度的15.95亿元大幅增长。君实生物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1)销售商品收入:以客户签收作为控制权及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并确认销售收入。(2)技术许可收入: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i)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ii)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iii)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在当许可证转让给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3)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基于销售水平的里程碑付款)且该特许权使用费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时,公司将于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确认收入:(i)有关销售行为已发生;(ii)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履约义务已全部或部分完成。(4)技术服务收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同时营业收入的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2021年度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对君实生物销售收入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并对管理层进行访谈;
(2)结合行业政策变化及同行业公司情况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判断其合理性;
(3)抽样检查君实生物与销售收入相关的产品销售合同、技术许可协议、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合同条款,以及相应的销售发票、运单、客户签收单、结算单、销售回款等支持性资料,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发生额及往来余额进行函证,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对未回函函证执行了替代程序并查看期后回款情况;
(5)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确认主要客户与君实生物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实主要客户的背景信息及双方的交易信息;
(6)对君实生物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销售合同、运单、客户签收单、结算单等资料,评估收入确认的完整性及是否存在跨期;
(7)评估君实生物可变对价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取得并复核君实生物提供的可变对价计算表,抽取样本检查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 研发费用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研发费用会计政策及相关数据请分别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0)、附注五(42)。
医药研发为君实生物的主要经营活动之一,2021年度、2020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20.69亿元、17.78亿元,研发费用持续增长且为君实生物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为此将研发费用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研发费用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对君实生物研发管理及研发费用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检查研发相关的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函证合同及付款金额、研发进度等;
(3)对研发存货的期末结存实施监盘和抽盘,确认账实一致性,检查研发领料与研发项目的对应情况;
(4)结合薪酬计提与发放的相关内控,检查研发人员薪酬归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
(5)检查研发设备折旧计提的准确性,与研发项目的匹配情况;
(6)抽查各期末和期初大额研发费用支出,审计研发费用确认的完整性。
四、其他信息
君实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君实生物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君实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君实生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君实生物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君实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君实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君实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君实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310115002060080,成立时注册资本1,470万元。
2015年7月28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函[2015]4658号《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本公司于2015年8月 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君实生物”,证券代码“833330”。
2015年11月,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与上海众合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医药”)签订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公司向众合医药全体股东发行股票735万股购买其相关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5.903441958元。由众合医药全体股东将其于换股实施日持有的众合医药普通股股票按照1:0.050317983的比例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方式缴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股本增加至2,205万元。
2015年12月,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51.25万元,由华润信托·鼎盛68号君实生物定向增发集合信托计划、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易晟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皮迎军、贾征、高淑芳、周玉清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2,756.25万元。
2016年3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总股本2,756.2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股,转增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1,343.75万元。变更后的股本增至44,100.00万元。
2016年3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6,300万元,由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德和方中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健益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树君、孟晓君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0,400万元。
2016年6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10万元,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0,910万元。
2016年8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90万元,由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健益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乔晓辉、马文炳、黄菲、赵云、裴宏、潘云、孟晓君、钟鹭、冯芹等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5,000万元。
2017年2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475万元,由周玉清、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鹭、赵喜根等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8,475万元。
2018年3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65万元。由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淳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60,140万元。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914号),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君实生物-B”,英文简称为“JUNSHI BIO-B”,股票代码为“01877”。本次在香港联交所发行15,891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6,031万元。
2019年1月4日,按照H股招股章程中规定的超额配售权已被悉数行使,公司按每股19.38港元配发及发行2,383.65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8,414.65万元。该股份于2019年1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2020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本公司于2020年7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并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君实生物”,股票代码“688180”。本次共发行8,713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127.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