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禁止七类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在网络上销售,同时对药品的网络销售主体、平台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在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推动下,网购成为新兴常态化的消费方式,而网络药品销量也呈上升趋势。为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办法》应运而生。在响应创新服务模式的号召下,为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服务水平,使互联网药品供应保持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这有利于网络问诊发展,有助于医疗资源共享,为优化民生服务铺好轨道。
开启处方药网售时代,采取实名制确保安全。药品网售有诸多好处,既能让消费者全天候享受购药的便利,同时通过多渠道供货有效防止药品溢价。但也存在着一些隐患,某些不法网上药店唯利是图、违法售药,“银川假药案”就曾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是否开放处方药网售的问题长久以来吸引着公众的视线,多次出现将要出台有关政策的各类传闻。疫情当前,出台法律允许处方药网售无疑解决了用药不便的难题,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办法》规定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体现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心。
全覆盖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管理增加新效能。《办法》从多角度制定监督管理的相关细则,降低了网售处方药这把双刃剑所蕴含着的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首先是明令禁止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等处方药网售,从根源上斩断药品滥用链。其次,对药品经营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强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对第三方平台提出要求,配合监督检查。除此之外,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也应当区分展示。对于网络售药违法违规行为会予以严肃查处,力度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有力打击“无证药”、“过期药”扰乱市场秩序。《办法》的出台书写了我国网络药品监督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网售处方药正步入有序开放的阶段。药品网售经营企业和平台要迅速适应新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肩负责任担当,为处方药网络销售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