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医务人员待遇职称政策
为更好地落实医务人员的待遇、职称方面的政策,《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展情况,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医务人员薪酬等合理待遇。
此外,还要求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并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外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可按规定予以直接聘用或组织专项招聘;参加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对暂时难以入编的医务人员,鼓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鼓励与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伤方面,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及《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的认定工伤情形的,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创造良好的医护执业环境
近年来,随着医患冲突的频发,各种伤医事件层出不穷,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执业安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威胁,本次《意见》再次明确,要为医务人员创造安全的执业环境。要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保力量建设,主动排查调处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安防设施、安检设备等,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其安全防范意识。
并且依托建设“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巩固多部门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对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平安诊疗环境。
给予医务人员人文关怀
不久前,就曾有媒体报道,周口市儿童医院的赵一品医生因在景区救人,而获得该景区终身免门票的资格。该事件中,赵医生的举动无疑是值得称赞和肯定的,但景区的做法也值得我们点赞,赵医生身为医者,治病救人彰显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担当,而景区的做法则表现了对医生的尊重和肯定,同时也弘扬了社会正能量,这是对医务人员切实的人文关怀。
本次的意见里,也明确鼓励和支持各地在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节日期间,为医务人员提供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优待政策。鼓励和支持各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医务人员赠送相关保险等。
并提出,要做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医务人员的家属保障工作。深入了解医务人员家庭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
要求不安排孕期或哺乳期医务人员到一线工作。对家有老人、孩子的要统筹安排,尽可能使其兼顾家庭,同时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制度,帮助解决其老幼照护等实际困难。开通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对于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