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0625-21215119
二、项目名称: 长兴县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系统等二个标项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3560000(元)
长兴飞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803号201室
2
最终报价:7100000(元)
湖州三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绿色家园紫竹苑山前路12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电子内窥镜系统
电子内窥镜系统
奥林巴斯
1套
3560000
CV-290
2
核磁共振成像仪
核磁共振成像仪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1套
7100000
SIGNA MR380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小莉,张凌云,朱彤宏,褚佳敏,吴春英,程世园,卢跃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9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35%、100-500万元部分按0.99%、500-1000万元部分按0.72%、1000-5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分段计算累积汇总。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8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医院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太湖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世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626-7800
质疑联系人:钱伟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2-6207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飞君,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35,85860232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0571-8586024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长兴县建设商务楼
传 真:/
联系人 :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