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苏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亳州金芍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盛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美泰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武山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厂等企业生产的8批次人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量(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由当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8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
药品
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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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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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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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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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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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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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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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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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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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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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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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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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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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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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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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农药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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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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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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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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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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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金芍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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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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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望远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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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盛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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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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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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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泰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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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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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泰嵘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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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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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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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济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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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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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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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宜区八一镇惠民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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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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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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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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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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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