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发布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认为,民营企业是境外投资的重要主体,不仅是决策主体,也是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发改委在系统梳理近年来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风险案例的基础上编制《行为规范》,希望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提供指引,帮助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同时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目前,发改委也正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争取尽快发布。
孟玮介绍称,《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主要从五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
一是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决策、授权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
二是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民营企业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内外相关手续,开展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三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热心公益事业,增进文化交流,树立服务社会的良好企业形象。
四是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倡导民营企业提高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遵守东道国环保法规,履行环保责任和相关法律义务。
五是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民营企业要加强全面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境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