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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费未达标 四川省出手要控制耗材采购使用!

   2017-11-22 620
核心提示:日前,四川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强化问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紧急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家卫计委体改司通报,目前四
 日前,四川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强化问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紧急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家卫计委体改司通报,目前四川公立医院总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为13.15%,与国家10%要求目标差距较大,位列全国倒数,国家卫计委已陆续对控费不力的省份进行了约谈。
 
  为进一步控制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不合理增长,四川省卫计委发出紧急通知。
 
  这是继贵州之后,又一个控费不力遭通报的省份行动了。
 
  年底将至,10%的控费红线不可跨越,成为悬在头上的一座大山。
 
  四川省卫计委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必须把控费工作纳入年度公立医院目标考核,纳入院长年度绩效和任期考核,并加大分值比重,实施逗硬考核,严肃问责追究,确保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或卫计部门下达的控费指标内。
 
  通知提出:
 
  1、凡是年底前辖区内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超过10%,取消该地区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在全省的排名资格,并按照超过控制指标的比例扣减中央、各级财政对该地区的医改补助资金。
 
  2、凡是无特殊原因、在11月底前未达到10%控费标准的,当年新晋升等级的公立医院不予晋升等级,等级公立医院一律降等。
 
  3、控费未达标的公立医院,年度员工总绩效扣减20%,院长绩效扣减40%;超过控费指标50%的,扣减员工总绩效30%。
 
  4、控费未达标的公立医院,必须严控贵重、自费药械的采购使用。医疗总费用增长比例超过10%的,从目前开始,贵重、自费药品采购比例三级医院必须小于3%,二级医院小于2%,不得超计划采购量上限采购中标药品,并严格控制进口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
 
  三级医院必须小于3%,二级医院小于2%,不得超计划采购量上限采购中标药品,并严格控制进口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
 
  四川省卫计委的紧急通知,将公立医院控费与市州卫计委、公立医院、院长、员工的考核、考评、绩效,以及公立医院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都直接挂钩了,并明确了严格的问责措施。
 
  这一机制之下,又已是11月份,距离年底大考时间极短,极可能,一些在今年前三季度控费严重不力、距离10%差距较远的医院,会拿出一如此前贵州省部分医院一样的极端控费措施来。
 
  四川省内,一些医院或也将直接停止使用一些药品、耗材,停止向供应商采购部分药品、耗材。
 
  具体到医用耗材上,原本可用可不用的耗材、可以被低价同类产品替代的耗材、价格昂贵的高值耗材将首当其冲,销售直接受限。
 
  这确实是部分厂商的寒冬,然而无可避免!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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