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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相关产业

   2017-09-21 438
核心提示:《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指出要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
    《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指出要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在福建省发布的《方案》中,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馆以及“互联网+中医”和信息共享受到重点关注。
 
这类中医馆将迎来重大利好
 
    《方案》指出,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实现跨区域连锁经营、规模发展。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中对社会办中医预留空间,引导社会资本兴建中医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支持慈善组织和个人举办公益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60周岁以上的中医师,只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可以担任其举办的诊所、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鼓励中医师多点执业,坐堂行医。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相关产业
 
    举办提供中医体质辨识、经络按摩、传统运动、中药保健、亚健康调养等服务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促进其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道地药材和功能性农产品种植优势的地区,打造集养生保健、药膳食疗于一体的中医养生服务集聚区,建设一批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鼓励举办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机构和康养服务机构,发挥中医药在养生、养老、保健、旅游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推进中医医疗机构诊疗信息共享
 
    《方案》指出,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加强中医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医类医院信息系统,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设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实现信息路网互联互通。
 
    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中医电子病历数据库,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的共享。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探索发展中医移动医疗、远程医疗、智慧医疗、健康管理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开发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
 
传承中医药传统学术思想和技艺
 
    重视中医经典医籍研读和师承学习。加强中医药古典医籍、历代医药学家学术思想、民族民间传统医药知识与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总结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著书立说,传承带徒,传播学术思想。做好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和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传承推广。鼓励各地将传统医药项目申报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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