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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违法事实大公开 涉及128家医药企业

   2017-09-18 346
核心提示: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8月)》。据医药观察家网不完全统计,本期公布的案件中药品类型的
 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8月)》。
 
    据医药观察家网不完全统计,本期公布的案件中药品类型的共286起,有128起案件涉及128家医药企业。
 
    据了解,这128起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包括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购进药品没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药监局“点名”的上百家医药企业中包含了京东大药房(青岛)连锁有限公司,其主要违法事实为“采用邮售方式向公众销售处方药”,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青岛市崂山区药监局对其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警告;2、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
 
    此外,本期公布的案件中,有19起为制售假劣药。
 
    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分公司、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淄博恒安医药有限公司、枣庄市百姓医药有限公司、山东登葆医药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新天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主要违法事实为销售劣药;
 
    山东瑞生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顺天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主要违法事实为生产劣药;
 
    泰安市华佗大药房有限公司一0三分店的主要违法事实为销售假药。
 
    以下为百余家医药企业的主要违法事实及处罚结果公布详情: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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