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中,涉及药品违法广告两起。即: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丁教授耳聋通窍丸(国药准字Z20054563),该药品广告存在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云南金乌黑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乌胶(国药准字Z53020144),该药品广告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问题。
涉及违法医疗器械两起,分别是山东朱氏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徽九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制生产的两个批次王九正祖传黑膏药(鲁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60652号、鲁械注准20152260216),这两起广告均存在夸大产品适用范围,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使用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等问题。
此外,违法保健食品也有两起,分别是京同仁堂兴安盟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同仁堂牌固源胶囊(国食健字G20110695),该产品广告存在着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等问题;广东传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铁皮石斛西洋参胶囊,存在着夸大保健食品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