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166303

4家企业5批次药品不合格面临立案调查

   2017-07-03 312
核心提示:CFDA发布通告称,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
 CFDA发布通告称,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20160202、220160115的注射用鹿瓜多肽,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703的骨折挫伤胶囊,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412001的舒胸片,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101的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过敏试验、微生物限度、重量差异、可见异物等。
5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药品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
生产批号
药品规格
检品来源
不合格项目
注射用鹿瓜多肽
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
220160202
8mg
昆明东南亚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过敏试验)
220160115
宁德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骨折挫伤胶囊
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50703
每粒装0.29g
贵阳特佳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微生物限度)
舒胸片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412001
每片重0.25g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重量差异)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151101
8ml:24mg(以洛美沙星计)
河南省安泰医药有限公司
[性状],[检查]可见异物,[含量测定]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CFDA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新壹科技入选互联网大会创新典型案例 AI大模型赋能传统医疗行业新升级

上一篇:

最新!《焦点访谈》再曝药品案!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