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医生执业的新规定接连出台,引发业界的广泛关注。人社部印发了相关《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国家卫计委发布有关规定,删除“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并发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执业地点由机构改为区域,多点执业改成备案制,同时不再限制执业机构数量。这些规定有利于促进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优化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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