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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四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 各方理解的“正确姿势”

   2017-02-22 2179
核心提示:摘要:国家卫计委印发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以来,用力过猛的评论和疑问此起彼伏:它们是否会取代公立医院相
     摘要:国家卫计委印发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以来,“用力过猛”的评论和疑问此起彼伏:它们是否会取代公立医院相应的科室?正确理解,似乎势在必行。
 
    2016年底,国家卫计委陆续印发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包括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净化机构、病理诊断中心。随后,有媒体解读“用力过猛”,认为公立医院的这几个科室或将大批消失,于是担心浮出水面,诸如急诊病人等报告但迟迟不来怎么办。医院正确理解这4个标准和管理规范,似乎势在必行。
 
    源起
 
    何以出台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事实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解读中给出过答案。
 
    其中一个原因是,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仍旧突出。主要体现在现有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不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配置不合理,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正是基于进一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的时代背景,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另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环顾全国,截至2016年底,北京、上海等22个省份启动相关试点,形成一些初步的经验和模式。着眼于此,国家卫计委出台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目的在于“鼓励并规范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管理,有助于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为落实工作任务,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供机制保障。”
 
    很多人的一个担忧在于,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是否会取代公立医院相应的科室?
 
    镇江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邵教认为,国家鼓励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旨在探索合理配置资源、有效盘活存量、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架构,因此,其功能将与公立医院的相应科室有区分,两者虽在服务对象上有交集,但功能上有“不冲突”的差异。
 
    在他看来,公立医院要体现公益性,继续承担利益有限但覆盖广泛的基本医疗,而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将作为公立医院的补充部分,围绕城乡协同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主要服务对象定位在基层和特需服务部分。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医政与科教处处长王涌。他认为,有了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共同参与,将有助于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大医院以诊治疑难重症为主,必然会保留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以从质量和响应时间上满足临床需要,而对于部分需求量不大、成本较高的检验项目将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同时,第三方专业机构除了分流一部分大医院的常规检查患者外,还将为大量基层医疗机构和诊所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减少中小医疗机构自身设备和人员投入的同时,推动检验检查质量同质化,促进结果共享互认。
 
    行动
 
    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5月底,北京、上海等22个省份共设置323家医学检验实验室(社会办309家,占95.7%),共完成医学检验4.6亿例次;北京、浙江、江西3个省份共设置6家病理诊断中心(社会办4家,占66.7%),共完成病理诊断205万例次;上海、浙江、江西等5个省份设置9家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社会办8家,占88.9%)。山东、河北、江西等5个省份共设置57家血液净化机构(社会办比例100%),完成血液净化24.7万例次,患者血液透析平均费用降低了17.3%。
 
    基于多点开花的试点探索和阶段性成效,国家卫计委归纳出4点试点体会:一是区域内现有医疗资源实现共享,医疗资源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二是促进并引导社会力量办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并通过优质资源共享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三是逐步建立起大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四是患者就医更加便捷,尤其是独立血液净化机构多设置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县域,为患者提供了便捷的诊疗服务,减轻患者及其家庭负担。
 
    事实上,至今已推动试点7年的白求恩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陈少波,同样有深刻的体悟。
 
    他告诉健康界,独立设置的血液净化机构,在发展中虽然遇到人才和医保等瓶颈,但近年来国家多项政策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施展拳脚。比如,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和大城市涌现的医疗培训机构(透析室医护技培训等),可以缓解透析室无医生可聘任的难题;另外,自2015年10月起,国家相继取消部分行政审批手续,其中包括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对民营医疗机构和独立透析室的发展都是利好。
 
    一脉阳光作为国内独立医学影像中心的“领头羊”,其董事长王世和认为,独立影像中心不仅服务于医疗机构,还具有医疗资源整合的作用,因此,他们会与公立医院建立协作,保证服务及时和患者安全。另外,他还谈到,独立第三方影像中心始终是服务于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跟各个公立医疗机构构建良好的合作,将决定它的发展良莠。
 
    无规矩不成方圆,面对蓬勃生长的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既要促进,也要规范。事实上,这也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初衷。
 
    援引国家卫计委的官方解读,“基本标准”明确了开办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是最低的“红线”,主要包括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科室设置、人员、房屋和设施、分区布局、设备、规章制度等要求。“管理规范”明确了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软件”要求,主要包括机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与感染防控、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防护、监督与管理等,是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基本遵循。
 
    至于这些机构的审批,答案也已明朗。按照国家规定,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血液净化机构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去路
 
    围绕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成长,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了3条路径。
 
    第一,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应当向连锁化、集团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规模化集团,形成技术发展优势,提高运行中抗风险能力,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保障医疗安全。
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将要求各地在设置审批中,对于已形成规模的优先设置审批,鼓励向连锁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第二,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应当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通过协作,不断提升自身医疗服务能力;并在危重患者急救等领域建立绿色通道,保障患者安全。
 
    第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优质资源平台作用,为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服务,让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同质化的医疗服务。
 
    身为试点实践者的陈少波指出,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在发展中将呈现3点优势:人才优势、集采优势和管理优势,当然,这要依托于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连锁化和集团化发展。原因很简单,只有逐步形成规模化集团,形成技术发展优势,才能提高运行中的抗风险能力。
 
    另一种观点认为,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长青”的核心密码仍在于保障质量。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中心主任陈文祥告诉健康界,对于独立设置医疗机构而言,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一定是重中之重。该类机构应与医疗机构建立合理工作机制和程序,两者密切联合,对医疗机构和独立中心都有好处。
 
    其实,旨在保障不同地区间、不同机构间的医疗质量“同质化”,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着一套计划——将加强对独立设置医疗机构设置及其诊疗服务行为规范管理。核心做法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技术标准。将比照三级综合医院相应专科服务能力要求,制定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标准,从技术层面提出要求,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将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区域内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进行管理,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合作。要求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在危重患者急救等领域建立绿色通道,保障患者安全。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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