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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56
核心提示: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宋瑞霖因个人工作原因不能出席特委托独立董事郑斌出席。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于2016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公司根据相关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和更选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生效的章程》的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的规定,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尚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继续任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高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金小平先生职位调整为首席运营官,仍担任公司董事。

  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不设副董事长和更选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股票简称:易明医药公告编号:2016-00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主席王晨因个人工作原因不能出席特委托李前进出席。本次会议推举李前进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可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会议纪录。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股票简称:易明医药公告编号:2016-00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设副董事长和更选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和更选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生效的章程》的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的规定,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尚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继续任董事职务。

  2、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高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金小平先生职位调整为首席运营官,仍担任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股票简称:易明医药公告编号:2016-00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50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182.58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16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和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按同期一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可节约财务费用 217.50 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将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五、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对易明医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易明医药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易明医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易明医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股票简称:易明医药公告编号:2016-00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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