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浈说,现在已经进入到互联网+的年代,互联网和实业加在一起,对于搞活流通、提高效率、方便公众确实带来很多好处。“但药品是特殊商品,特殊在药品既要讲有效性,也要讲安全性。” 他认为,药品应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而不是自己随意去买、随意去用,否则就会出现一些不良后果甚至药害事件。
吴浈表示,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很多国家都采取谨慎态度,并不是完全放开的。“互联网药品销售政策,既要促进流通,又要加强监管,如果说这种销售脱离了监管视野,可能会对公众健康带来伤害。”他表示,目前像B2B模式,是由企业到企业流通这一块政策比较清晰,比较放心。B2C模式则是由企业到消费者,“我们现在强调网上销售药品网上网下要一致,也就是说,开展网上售药网下要有实体店,这样能做到责权一致,公众权益能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