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166303

关于再次征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 义齿及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意见的函

   2016-09-02 222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附录定制式义齿》)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原则》)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我司结合反馈意见,对《附录定制式义齿》以及《指导原则》进行了修改。鉴于《附录定制式义齿》以及《指导原则》受关注度高,且涉及义齿企业较多,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同时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至我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
 
    联系电话:010-8397953388331479
 
    传真电话:010-83560730
 
    联系邮箱:qixiechu@bjda.gov.cn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三七通舒胶囊高标准生产实现中药现代化的典范与国际化的突破

上一篇:

甘肃向违规药品企业亮“红牌”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