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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评为国家医保局“医药集中采购示范平台”单位

2022-09-26 18:041550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医药集中采购示范平台名单及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发〔2022〕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确定为全国“医药集中采购示范平台”单位,省中心在医药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紧贴医改政策 优化经办公共服务”获全国推介。


为全面适应新时代深化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于2009年正式成立,并于2016年整合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以来,平台紧跟国家医改政策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考虑交易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实际需求,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以界面友好、操作便捷、安全可靠及全流程可追溯为出发点,逐步完善形成了集招标、采购、交易、结算、信用管理、监测预警一体化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特别是近年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和交易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加大创新服务力度,创新探索医药集中采购新路径,陆续推出了拓宽便民利企咨询服务渠道、推动医药集中采购全流程线上快速办理、信息变更、产品降价自助办理、药采平台服务向基层延伸等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政策惠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自2019年国家首批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在我省落地以来,平台共完成8批次,累计实现325种药品集中采购,采购金额达96.09亿元,平均降价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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