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过敏是指身体对食物中的成分产生了异常的免疫反应,导致生理功能紊乱或组织损伤,进而引发一系列临床症状。有人认为食物过敏就是“皮肤起红疹,痒的想撞墙”,实际上,食物过敏的表现因人而异,皮肤红疹只是其表现形式之一,还常表现为胃肠不适、口腔溃疡、哮喘等,严重的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
哪些食物会引起过敏?
可以引起过敏的食物很多,但对于多数人而言,容易过敏的食物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鱼类及其制品;
蛋类及其制品;
花生及其制品;
大豆及其制品;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如杏仁、榛子、核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等。
上述食物引起的过敏能占到90%左右,除此之外,水果类,如柑桔、猕猴桃、草莓、香蕉等;肉类,如牛肉、羊肉、鸡肉、猪肉等;其他,如芹菜、芥末、芝麻等食物都可能引起过敏。
食物过敏怎么破?
很遗憾,现如今我们还没有彻底治愈食物过敏的手段,只能靠不吃引起过敏食物的方法。因此,过敏体质的人对待食物一般都很小心。可是,单一食物倒还好说,怕就怕一些成分复杂的复合食品,根本不知道里面会不会藏着能让自己中招的东西,有种“敌暗我明”的感觉,买的时候像在赌博。该怎么办呢?
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敌人从黑影里揪出来,暴露于阳光下”,也就是在食品标签上清清楚楚写上含有哪些过敏原,做到知己知彼,预防吃到过敏原。
过敏原标注很重要
在食品标签上标注过敏原信息,对于避免食物过敏,保护消费者健康非常关键。目前很多国家都强制要求对过敏原进行明确标注,如美国、日本等。但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并没有强制要求标注过敏原信息。因此,国内食品对于过敏原的标注目前还不规范,有些食品干脆不标,标了的也是形式各异,有的即使标了也不太容易找到。为此,很多专家建议要重视这一问题,规范过敏原标注。
另外,我国出口食品常因不标注过敏原或是过敏原标注不合格而被召回,给出口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不管从保护消费者健康的角度,还是国际贸易角度,都应该完善食品标签管理,重视过敏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