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限制患者到零售药店购药
在医院门诊看完病,担心不能拿着处方去零售药店买药?今后,江苏推进医药分开,其中,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去零售药店购药。
根据意见,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不仅如此,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还可以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以及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医药代表不得参与药品销售
此前有媒体曝光,有演员假装“神医”拍摄虚假医药广告。意见中表示,相关部门要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如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虚假广告宣传等,开展专项整治。
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纳入企事单位信用记录和个人信用记录,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不仅如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对违规销售药品的医药代表,要及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加强对零售药店药师培训
意见中指出,要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整顿药品流通秩序。为此,将鼓励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开展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开办零售药店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求,符合执业药师配备管理规定,符合方便群众购药原则。
同时,还要提升药品零售终端服务水平,以执业药师为核心,发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处方调剂、用药咨询、质量管理、健康宣教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药店转变营销模式,更好地为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患者提供服务。
对于零售药店药师,将加强培训,提升驻店药师药事服务能力;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执业能力;加强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行处方审核职责的监管。
支持提供非处方药网订服务
在网上就能买药,买好药既可自取,也能等药店配送。根据意见,江苏将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并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便捷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不过,在网上购买药物怎样审核处方?意见中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开展执业药师网上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等远程药事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