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层首诊比例到2020年达70%
《意见稿》明确,2017年,全省所有三甲医院至少组建1个符合自身专业特点的医疗联合体。探索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形成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转诊机制。
2018年,我省将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功能清晰、群众受益的医疗联合体运行体系。基层首诊比例明显提高,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力争达65%,县域就诊率明显提升,部分县达90%左右。到2020年,与医联体相关的医保、价格、人事、资金等综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居民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医共体+医联体形成分级诊疗体系
组建医联体,主要目的是引导分级诊疗,让患者“大病进大医院,小病在社区”,而城市三级医院将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1+X”城市医联体;城市三级医院联合县级医院组建城县医联体;依托优势学科,与其他医疗机构组建专病、专科医疗体。
县级医院联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的“县域医共体”,将与城县医联体有效对接,形成完整的分级诊疗体系。
签约家庭医生可先预约专家号
为引导合理就医,我省将推进签约就医,居民可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家庭医生签约,享受小病首诊治疗、大病筛查治疗、疑难病鉴别诊治的全程签约医疗服务,还可享受若干就医优惠。
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根据社区签约的常见病、多发病情况,将不少于5%的相应专科的专家号源投放到社区,供签约服务人群优先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预约上级医院的专家门诊和住院床位、大型设备检查;享受优先便捷的转诊通道、优惠的就医费用、上级医院目录药物等。
探索医保对医联体“按人头付费”
对于医联体,我省将建立医保、药品供应和资金等保障政策,探索医保对医联体按人头付费,引导二级以上医院主要承担疑难复杂危重患者诊疗服务,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向下转诊,结余的医保资金由医联体成员单位自主分配和使用。
对因同一疾病在医联体内上下转诊的,按院内转科对待,不作为再次入院,仅收取一次门槛费,简化医保转诊、报销手续。探索将院外会诊费、远程医疗会诊费、家庭病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