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了两点要求,一是对各省局要组织辖区内视听节目网站对本网站与医药产品宣传推介相关的广告和视听节目做一次全面梳理,凡是存在上述违规问题,使用虚假医药代言人误导消费者的,要立即清理。二是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和带有广告性质的视听节目,特别是涉及医药产品的广告和节目,严格审核,坚决抵制虚假违法违规广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如今,只要打开电视、拧开收音机、点开互联网,眼前就是无孔不入的医药广告。什么“祖传秘方”“医学奇迹”“神药”,乃至攻克世界性难题的医生,被吹得神乎其神,仿佛没有治不好的病。于是,退休后当群演、让哭就哭让笑就笑的“电视神医”刘洪滨,就横空出世了,以至于每场广告费至少5000元的她,成了各家视听媒体的“香饽饽”。
大家当然痛恨刘红滨之流,也痛恨那些幕后者的无耻行径。然而,虚假医药广告屡禁不止,难道仅是该谴责或处罚假医生和幕后操纵者吗?当然不是。刘洪滨们和操纵者实属可恨,但如果这些人没了播出平台,就是其本事再大,也是束手无策。因此,在打击违法冒充医生和幕后操纵者的同时,千万别忘了也该好好治理一下那些非法医疗广告的播出平台。打蛇要打七寸,这几乎人人皆知。如果把虚假医药广告比作一条蛇,那么,打这条“蛇”也必须打到它的“七寸”上。
对于虚假医药广告,各部门曾联合打击过多次。虽然打击后,虚假广告有所收敛,但风声一过依旧。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为发布虚假广告的平台还在。而从广电总局发布的“通知”来看,还是缺少对虚假广告监管不力、审查不严的单位或责任人责任追究的硬性规定。也就是说,这个“通知”还显得很乏力,方向搞对了,但想打这条蛇,还是没有狠打它的“七寸”。
可见,虚假医药广告的源头,还是在播出平台上。要整顿医药广告市场,完善的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只有认真贯彻《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播出规定的医药广告一律不给予播出,那就堵死了这些虚假广告进入播出平台的渠道,使其无计可施。因此,对播出平台的监管,显得至关重要。如果那些虚假医药广告在播出前,都能依照广告法行事,这些广告怎还能还有市场?
虚假医药广告人人痛恨,必须铲除这个社会毒瘤,还民众一片健康净土。视听传媒播发虚假医药广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更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由此,在打击刘红滨们及幕后操纵者的同时,不仅要对播出平台采取“自律”,还要对其采取“他律”措施,一旦发现纵容者,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才算打到了虚假医药广告的“七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