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签约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参保人。
免费药物
从治疗高血压的基本药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治疗糖尿病的基本药物(二甲双胍片)、治疗冠心病的基本药物(硝酸异山梨酯片)中各确定一品规,由职工医保基金全额支付。
免费金额
一个医疗年度内,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120元,超过部分按照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
取用方式
参保人经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诊治,确需服用该药物治疗相应疾病的,由家庭医生开具免费药物处方,登记后取用。参保人取用免费药物每次每个品种不超过一盒,下次取用时,同一品种药物剩余可服用量不得超过7天。
违规处罚
定点社区医疗机构串换药品或家庭医生为无适应症参保人开具药物的,按照《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参保人有骗取免费药物行为的,本年度不得继续领取免费药物,并按照《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