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福建省卫计委印发了《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方案》)。
从2017年起,福建全省范围内将连续3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
活动范围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参照执行。
活动的主要内容则包括,按照省卫计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提升急诊抢救、门诊、住院、检查化验、中医药等医疗服务能力,配足应该配置的医疗设备。
其中,在“提升急诊急救能力”这一块,《方案》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设置抢救室,合理配置给氧设施、吸引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喉镜等急救设备。并且加强培训,使基层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基本急救技术与操作规程。
在“提升检验诊断能力”上,《方案》提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等检查服务。并推进医联体内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诊疗新模式。
在“提升住院服务能力”上,《方案》提出,基层医疗机构要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并鼓励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康复期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
在“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上,《方案》则提出,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并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各类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
依据《方案》中所提的上述内容,今后3年,在福建全省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急诊急救、检验、康复、护理、中医诊疗相关的医疗器械,将迎来好的市场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