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E药经理人梳理统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经有26个省份地区及直辖市出台了两票制相关的实施方案或相关文件。
继昨日江苏省出台两票制方案,6月30日,浙江、上海、内蒙古相继出台两票制实施方案。
其中,上海自方案公布之日起即刻执行,江苏明确第二批竞价采购、议价采购、限价挂网采购药品自采购结果执行之日起同步执行,第一批已采购药品过渡期至2017年12月31日。浙江省则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至2017年10月31日。
有业界人士分析,在两票制方案中,江苏、浙江再次展现了“过人”的智慧。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陈昊向《E药经理人》分析表示:“江苏、浙江作为传统医药大省,经济发达,医药产业体量庞大,在遵循国家版两票制大趋势的同时,体现了灵活性,改革的同时给转型中的流通企业留足了空间。而上海作为配送结构相对简单、能实现最后一公里覆盖的城市,两票制体现出的大趋势,即为扶持大企业。”
1、两票制文件陆续出台
根据国家卫计委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要在2017年率先推行“两票制”,6月底前要制定“两票制”具体方案。
今天是试点省份出台正式文件的最后一天,截至目前,11个试点省份都已经陆续出台两票制文件,其中,宁夏的正式文件还在业界流传,官方尚未正式发布。
总体来看,浙江省两票制文件的重点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代为销售药品的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全国仅限1家)、生产企业之间产品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调拨药品,或ERP系统与省药械采购平台对接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浙江自2016年上半年起开始在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15家医疗机构开展“三流合一”试点,即全省统一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网上药品采购交易平台,6月1号上线运行。这一平台增加了结算功能,药品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都可清晰追踪,医疗机构向药企的回款效率大大提高,缩短了药企的资金周转期。
陈昊表示,在回款状况良好、规范的情形下,浙江实行两票制本身就已经具备了一个好的基础。浙江两票制文件中也明确鼓励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
但浙江省内差异大,对两票制文件的最大需求在于,部分偏远地区药考虑到第三票需求。
江苏的两票制正式文件较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条:药品流通企业之间在省内零差率调拨药品一次可不视为一票(限“两票制”执行之日起半年时间内)。陈昊认为,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三票。在这种情形下,江苏省给出了半年时间,在解决药品供应保障问题的同时,又能兼顾流通企业的产业利益,助其顺利转型,减少大型流通企业的损失。
上海的两票制文件自印发之日开始执行,规定大型流通企业要率先将配送到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达到“两票制”规定要求,其他流通企业在年底前逐步调整到位。陈昊表示,上海市经济发达,医疗机构之间差异较小,配送结构简单,能实现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而两票制传达出的信号则是要规范、扶持大型商业企业。
内蒙古的两票制文件表示,对因市场战略合作发生产权转移的产品,在产品相关证照审批未完成前允许过渡期增加一票,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关注焦点在重庆
截至此时,除了宁夏、北京、山东、河南、江西、云南、新疆、西藏之外,全国已有26省正式出台两票制文件或征求意见稿。而宁夏已有疑似正式文件流出,北京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表示要落实“两票制”,西藏也已在2016年药品采购方案中表示推行两票制。
有业内人士向《E药经理人》分析,各省两票制文件都在国家两票制的基础上进行了因地制宜的调整,但目前全国对两票制的关注焦点在重庆。今年年初,重庆印发“两票制”实施方案,表示境内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或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不算一票。而全国总代理这一票的认定,实际上是架空了两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