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则严重违法广告具体违法情节如下: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耳聋通窍丸”,其产品功能主治为“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其广告宣称“2008年,市里有一个退休老干部患老年性耳聋,花了很多钱效果都不好。没想到用上3副耳聋通窍丸,感到两耳清凉,头脑清醒,耳朵不那么闷、那么沉了,听别人说话清楚多了”等内容。该广告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夸大产品适用症(功能主治)范围,以专家和患者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西圣彼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部解压器”,其产品适用范围为“该产品适用于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小关节紊乱,急慢性腰肌劳损,急性腰扭伤,轻度滑脱,腰椎骨折固定,脊柱侧弯的康复治疗”。其广告宣称,“不管你术后复发多少次,只要没有隔断神经,戴上‘太空腰带’,很快就不疼,手脚不麻不木,短时间内行动自如!我不光要你过上健康人的生活,还尽量让你多年不犯”等内容。该医疗器械广告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 (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华德虫草菌丝体片(广告标示名称:冬虫含片)”,其保健功能为“抗疲劳”。其广告宣称,“冬虫夏草作为享誉世界的高端保健品,正被越来越多的三高患者服用和推崇。这种生长在青藏高原的神奇药材,虽然价格昂贵,但由于其对各种慢性病有着显著的治疗效果,而长期受到中老年朋友的追捧”等内容。该保健食品广告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以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