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不能正常供货,成本上涨是主因
10月26日,辽宁卫计委经过对部分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进行生产和储备情况的调查、梳理和甄别,发布了《2016年第2号药品短缺预警预报的通知》。
《通知》显示,这份药品短缺的预警预报,是基于辽宁全省15个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点、20个药品经营企业短缺药品监测哨点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报告的数据,和6~9月份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共上报的256条药品短缺信息。
在预警通知里公布的短缺药品中发现,有29种药品现已停止生产、7种药品产能不足、18种药品企业不能正常供应。从辽宁卫计委梳理的原因来看,这些药企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停产;有的是产能不足;有的是原料短缺、价格上涨;也有药企干脆表示不能按中标价供应。在各式各样的原因里,价格因素占很大比例,都和生产成本上涨有着莫大的关系。
辽宁卫计委约谈11药企,警告5药企
在这份通知中得知,从10月9日起,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按照程序对核查过程中确认为供应不足、不及时的36个中标药品开展了进一步调查。在对相关21家生产企业书面说明情况的基础上,对涉嫌通过控销违规涨价的11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通过约谈和沟通,大多数企业均表示尽快纠正未能及时、足额供货的行为,保证按中标价及时供货;仍有部分企业坚持不能按中标价供货。
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于已承诺按照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的生产企业,不予处罚;对于不能按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的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等5家生产企业给予警告。
同时辽宁卫计委表示,如果再次发生违规擅自涨价或通过控销手段不及时、足额供货的行为,经查实后将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