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
方案规定,哈市农村贫困人口、特困救助和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民政给予补贴;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降低或取消起付线,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先期选择疾病负担重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和终末期肾病9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所谓单病种付费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社保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优先将贫困人口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范畴等。
建立覆盖哈市的人口健康管理信息平台
方案要求,开展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户调查工作统一部署要求,组织有关12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00余名医务人员,深入177个乡镇1436个村屯,逐村逐户逐人核实患病原因、病情现状和脱贫需求,全部建档立卡管理,做到一户一档、一人一卡。
同时科学制定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方案,优先安排贫困地区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构建市、县两级远程医疗平台,并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发挥远程医疗精准扶贫作用。
促进建立贫困人口全科医生团队签约制度
方案提出,优先推进贫困地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分级诊疗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在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基础上,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团队与贫困人口签约,鼓励医联体上级医院支援医生与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建立贫困人口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绿色通道。
从2016年起,哈市建立三甲医院与贫困县县医院一对一帮扶长效机制,支援医院派驻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驻点帮扶,派驻医生连续六个月以上方可轮换。贫困患者按规定由当地二级医院转诊到上级支援医院就医的,支援医院优先安排,并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床位费。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计划覆盖贫困县所有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