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期药品抽检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抽检详情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 7 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本次有 8 批次药品不合格。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
一、标示为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 批次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耐酸力。
溶出度系指活性药物从胶囊剂等在规定条件下溶出的速率和程度,耐酸力系指肠溶胶囊在溶出释放过程中,该制剂在胃酸中的溶出速率和程度。两个都是药品的重要质量指标,不符合规定会影响临床的治疗效果。
二、标示为四川相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 批次炙甘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三、标示为四川弘一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 批次炙甘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
四、标示为西昌晶康高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 批次川射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总灰分主要控制饮片中的杂质。
五、标示为洪雅县瓦屋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 批次蜜旋覆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六、标示为四川省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 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杂质。
性状是指药品的物理特征或外观形状,性状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功效。
七、标示为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 批次红毛五加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药屑杂质。
八、标示为桂林欧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 批次白矾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铁盐。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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