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166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四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旗峰工业开发区(一照多址) | 下浮:2.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药配方颗粒):
货物类(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医药品 | 中药配方颗粒 | 一方制药 | 满足采购人业务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 1(批)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秀、李静、陈敏、马玲、李晓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3.7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及其他信息
1、计划编号:51012923210200001190[2023]00383。 2、采购品目名称:A07020000医药品。 3、本项目最高限价300万元。4、监督管理部门: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次公开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