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峻 / 文 顾炜 / 摄)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疗手段,传承至今留下了数量庞大的名方,在诊疗技术不断突破和发展下,也实现了诸多疑难杂症的突破。此次参加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省人大代表、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邵蔚带来了相关建议。她认为,虽然医保已经在报销比例等方面倾向于中医中药,但建议医保报销政策可以更加完善,促进中医中药发展。
△邵蔚
邵蔚在建议中说,目前中草药处方需开具四味及以上处方,其中四味药处方需含有一味甲类药品,才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该要求影响现有古名方传承,也不符合中草药方配伍严谨、用药精当的法则;院内制剂在批准过程中,未完全进入甲类目录,主要以乙类目录为主,报销比例未能达到中草药方的比例;中药膏方未涵盖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导致此类药品发展缓滞。
邵蔚说,比如院内制剂,处方固定,可以避免处方内出现不必要的药品添加,更加节约医保报销费用。但由于院内制剂往往审批下来划归乙类目录为多,报销比例未达 100%,低于中草药方加上代煎费用的报销比例。
另外,中医诊疗手段收费标准仅按技术种类收费,未能考虑到病症种类及病症轻重不同以及技术难度细化收费标准。部分传统的中医技术例如接骨、脱臼复位等未区分中西医收费差别,整骨等未纳入医保范围,影响了中医师对于诊疗技术的钻研积极性。如推拿艾灸类的诊疗手段,虽然部分医院按照医生的技术级别、推拿部位定价有些许区别,但费用普遍低于市场上非医疗机构的推拿场所。
为了让更多百姓能够享受到费用低、效果好的中医技术,更多地关注自身健康,享受到方便有益的中药,同时让中医中药这一中华瑰宝源远流长,邵蔚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古医书、现代医书及医药标准为基础,建立少于四味中药的处方目录,允许中医在此目录范围内开具处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补充现阶段新研究发现的可单方或少于四味中药的处方,由医生报送需求,4 位以上专家签字,作为补充目录,允许中医在此目录范围内开具处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将有明确诊疗规范以及疗效评价的膏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用于提高亚健康人群体质的膏方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时予以充分评估,对于膏方中含有较昂贵中药成分的,按自费 30% 的报销比例纳入,促进中医中药的膏方普及;在江苏省内明确立法确认经长期临床验证的中草药处方,在通过院内制剂产品生产许可后,按照该制剂实际使用到中草药方内的药品品种实际报销比例,核算该药品报销比例,加工制作费用按照目前医保对于代煎费用报销要求另行增加,让百姓能够享受到更方便快捷的中药药品。
三、梳理目前中医诊疗技术的收费标准以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情况,将目前未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例如:明确中医整骨诊疗技术的诊疗费用;制定中西医相同诊疗技术名称下不同实施技术水平的差异性收费标准,例如:增加粉碎性骨折中医非手术方案接骨的诊疗技术收费标准;参考不同级别专家诊察费的划分标准,并参考相应的工作量,建立以专家技术等级结合工作量差异的诊疗费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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