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头条_金华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金华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金华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3-FW5273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选定家数
1 金华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按实结算(约300万元/年) 招1备1
注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良好,无违约情形记录且采购人满意的,经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壹年,最多续签两次。合同期内若有重大政策变动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认证生产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六)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邮箱)
(三)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13:30止
六、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13:30开始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